阿根廷风暴

标题: 转了个抄袭的帖子谁之过-----与潇湘夜雨商榷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萧瑶    时间: 2004-9-8 15:59
标题: 转了个抄袭的帖子谁之过-----与潇湘夜雨商榷
从聊天室得知"阿根廷风暴网",作为一个阿迷找到网上的家园非常开心,尤其喜欢这里的美文区,就把我曾看到的一篇自认为写得很好的文章转过来和大家分享,不想好事成了坏事,还莫名其妙地被别人戏耍了一下.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,还是我太小心眼,请大家评说.

http://bbs.argstorm.com/dispbbs.asp?boardID=12&ID=183765
作者: 萧瑶    时间: 2004-9-8 16:11
我个人的观点是你知道这是剽窃的作品,直接说出来就是,叫我下次转帖注意,我完全可以开心的接受.
作者: 萧瑶    时间: 2004-9-8 16:13
你干吗故弄玄虚,还说些阴不阴阳不阳的话,欺负新人是不,在BBS也两三年了,还真没看到如此阴损人的.
作者: kawatine    时间: 2004-9-8 16:39
太长了,懒得看。本来也就不喜欢什么所谓美文,欣赏不来。
不过楼上的mm可能误会了。
作者: 萧瑶    时间: 2004-9-8 17:01
误会?笑,怎么好多东西都能用"误会"来搪塞?
作者: 乔南    时间: 2004-9-8 17:51
……
楼主不要激动哦,也许,潇湘同学不过是想表现下对你转的那个作者(玲珑儿)儿的怨气,只不过也有些激动了~~
对事不对人,他所有的说法做法都是对转的文章,绝对不是针对你戏耍你,如果是别人转这样的文章,他也是这样的说法吧。
作者: 足球博士    时间: 2004-9-8 18:28
to 楼主:

我觉得你错会潇湘夜雨的意思了:
他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显然是指“原作者”玲珑儿,即使是调侃也不是说你。

我觉得这件事是大家沟通上的失误。楼主本以写明转贴,也属无可指责,只是希望大家能够互相谅解,这真的是一件小事啊!
作者: Aimma    时间: 2004-9-8 18:47
我觉得是说七狼啊
作者: vampirebai    时间: 2004-9-8 18:59
不如说“狼怕出名猪怕壮”,呵呵
作者: 好夺    时间: 2004-9-8 22:24
我觉得,楼主发贴,是本着认真的态度,要求斑竹们解决问题的。 如果在这个帖子里相互开起玩笑来,是不是对楼主的不尊重?
作者: Caniforever    时间: 2004-9-8 22:38
支持楼上.
作者: vampirebai    时间: 2004-9-9 08:46
惭愧啊惭愧,对楼主的认真态度致以十二分的敬意!!
作者: 蓝色高棉    时间: 2004-9-9 13:38
楼主可以直接发帖或者短消息跟他讨说法嘛,呵呵~

我们也没有办法不让他这样讲   

对了,楼主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不打不相识,对对[]
作者: 潇湘夜雨    时间: 2004-9-10 15:25
我的天~~一周没来,我随意的话竟然会惹出乱子来了,寒死~~
还是我自己来说吧,我说要是误会不知道楼主能不能相信。
我一共说了4句话,我的意思解释给你听好了

1。人怕出名猪怕壮————唉呀,其实这话完全是说给那的杨7狼听的,Aimma说对了。
隐含意思“哈哈,你有名了嘛,有人开始借用你的作品了”只是随便说笑而已

2。我连接的那个文章你看了吗?————当初想既然你转这个帖子,就应该是喜欢这作品的,那么文章中的一些话你应该有印象,那么我把连接一给你,你去那个帖子扫一眼就能发现两者有很多一样的语句,我想你能明白我指的是什么呢,只是不愿意明说而已。

3。那么就该严肃批评这里的斑竹了,怎么可以借用人家的语句呢————看你好象没明白我的意思,我才用红字圈出来的。接着我又开一句玩笑,意思是楼主既然没明白还以为自己转的帖子是原创,那么我就说杨7狼的不是原创的好了。

4。最后一句——请星同学来解说下关于“借用”这个词语————因为以前看过他的一个什么帖子说过关于借用的限度的话,所以来这么一句。


楼主多心了。不但没有一句是针对你的,连那个玲珑我都没有一句说她的。

还有一点没人看明白的就是我看到那篇帖子的时候没有生气。这是真话。
当时我还嘻嘻哈哈的在另一个帖子里和人说笑呢。
不过我承认我有时开玩笑开的不对劲。












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9-10 20:02:47编辑过]


作者: 潇湘夜雨    时间: 2004-9-10 15:31
以下是引用萧瑶在2004-9-8 16:13:00的发言:
你干吗故弄玄虚,还说些阴不阴阳不阳的话,欺负新人是不,在BBS也两三年了,还真没看到如此阴损人的.



楼主所说一些阴不阴阳不阳的话,其实那些没一句话是冲着楼主说的,都是在和那里朋友玩笑的。。
以后我说话开玩笑会注意一些的,当时可能我把楼主当成马甲了。。汗死~~
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9-10 15:43:56编辑过]


作者: 潇湘夜雨    时间: 2004-9-10 15:35
太谢谢大家替我解释了,要不然我真是冤枉死了。
如果萧瑶MM因为我无心的话对风暴这里造成什么不好的印象那真是我的罪过了。
这里的朋友都是很真诚的,很好很好的。。
作者: 小不    时间: 2004-9-12 22:33
说真的我读了这些帖子还真学了一句

人怕出名猪怕壮]

我不是其他意思哈

只是觉得这话挺有意思的!
作者: Caniforever    时间: 2004-9-12 22:34
楼上的我服你了...
作者: 萧瑶    时间: 2004-9-22 09:03
对不起,是我一时冲动,是我误会了,特向潇湘夜雨道歉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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