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舞 发表于 2011-9-30 21:28:15

白银酒肆【2007年的老坑】

【2007年的老坑OTZ永远也填不完了 用玛丽苏号发出来இдஇ】

[引子]

人们都管我叫作“高乔”。
高乔这个名词所代表的那一群人本已经消失很久了,但是我坚信他们还存在,他们身上流淌着不羁的血液,他们骨子里蕴藏着流浪的气质,他们的灵魂向往着自由,他们的精神充满冒险。
但是,这里的人们都管我叫作“高乔”。
我经营着一家酒肆,不大,但绝对不狭小,不豪华,但绝对不寒酸。
客人,不是游子,就是归客。
我常观察来来往往的客人们,也时常和他们聊天。时间久了,很多东西我已经记不清楚了。但是,有些事情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。

[一]

两个年轻人,一同走了进来。
一个长发飘飘,气质超群。一个栗色卷发,腼腆安静。
两个都是青春逼人。
长发的青年走过几张桌子,左挑右选,最终在一张桌子前,坐了下来。卷发青年跟着他坐下。
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,但是他俩不得不引起了我的兴趣。
一是他们选择的那张桌子,一是他俩从始至终……都没有说话。

我亲自为他们服务。
各点各的。
各吃各的。
若不是他们一同来,一同坐在一张桌子前,我怎么也看不出他们俩是一路的。

“你们选的位置很好。”我选择率先打破了沉默。
长发少年向我笑笑,优雅,但并不自然。这又让我想起了那个人——从这个青年选择了这张桌子开始。
“我有一个朋友,每次来我这里,都会选择这张桌子……我是这个酒肆的主人,他们都管我叫作高乔。”
这时候,卷发青年才抬起眼睛看看我,他一直低着头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“您好,我叫费尔。”长发少年向我伸出手,得体,优雅。
我握着费尔的手,不得不感叹,连名字都是一样的。
我望向另一个青年,他赶忙站了起来,清澈的眼睛直视着我,和我握手,“我是小烟斗。”笑,奇怪又可爱的名字。

原来,他们出自不同的门派,却机缘巧合地要道伊比亚去共同开创一个大场面。世代的夙愿是不可能在短短几天的相处中就完全化解的。
但好在他们都是年轻人,所以他们现在并不彼此仇恨。
却,也还不是朋友。

直道目送着他们离开,我也未曾见到费尔和小烟斗相互说一句话。死气沉沉地来,死气沉沉地走。和他俩青春的脸庞很不相称。

[二]

“又有新报纸了!”伙计对我说。
我正忙着理账,吩咐伙计将报纸放到墙角——在那里,已经有半人高的报纸了。

曾经有一个男孩儿,将要远游,临行前,来到了我的酒肆。
“离酒?壮行酒?”
“喜酒!”
“对于离别,你很开心?”
沉默,一个声音缓缓地:“我是去开创大场面,成为大人物的。”
我笑,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,相比他的理想,他还显得太稚嫩。
“我有一个癖好。撕,杂,志。”男孩的眼睛盯着我,他发现了我的轻蔑。“因为那些杂志上都没有关于我的报道。”
我别过头,不想让这个男孩看到我眼睛里更浓的笑意。
“敢不敢打个赌?”
“愿闻其详。”
“我给你一些钱,你帮我收集每期的报纸,我现在不告诉你我的姓名和职业,但是你会从报纸上读到关于我的报道。当我再次来到你的酒肆的时候,你会张灯结彩地欢迎我。”
“我离开,为的是衣锦还乡。”
“我不要你的钱,但是我会为你收集报纸,直到你再来的那一天。”心下,我为这个男孩儿的自信所折服。我明白我要做的,收集报纸,心甘情愿。我为这个男孩儿收集报纸,但我不看。
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男孩儿。他的模样也开始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模糊,只是他的眼睛亮亮的,狡黠,真诚,坚定。

[三]

我喜欢这个人。
他每次来,都要选择同一张桌子。
他若喝酒,就只喝一种酒,葡萄酒。产自拉普拉塔。

我喜欢和他交谈,山南海北,他无所不知,天文地理,他无所不晓。他是我们这里学问最大的人,他是我们这里威望最高的人。
他叫费尔,但是我们都称他为雷东多先生。

他虽然不常喝酒,但是我同样欢迎。
因为我可以和他近距离的交谈,这让人很愉快。
“这个位置很适合您。安静,舒适,典雅。”
“谢谢,高乔。”
“很少有人像您这样连对座位都要吹毛求疵的……”
“但还是会有人这样做的。”
“是的。我见过一个青年,他曾经特意挑选了这个座位来享受一顿美餐。”
他笑,优雅,自然而然。像是天生为优雅而生。也许,优雅这个词是为他而创造的吧。
“他也叫费尔。”我说。
“我知道他。”
我并不太惊讶,因为雷东多先生总知道的很多,多到让人并不感到惊讶。
“他是我的继承人。”
这回我真的是震惊。“您认为他合适?”
“他去那个地方……”每次提到那个地方,雷东多先生眼中总流露出一种特殊的感情,这种温柔和痛苦交织的感情。

我想我最好还是转移话题,“最近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呢?”
“你每天收集报纸却从来不看。”雷东多先生笑着,指着墙角的那半人高的纸堆说。

[四]

一个男孩儿,站在酒肆门口,徘徊。
我招呼他进来坐下。
他很有礼貌,也很腼腆。
他说他叫里奥。

他似乎熟悉这里的一切,但我对他丝毫没有印象。
他点了我们这里最好的菜和最好的茶,他说他不喝酒。
但我诧异的是他对这里竟如此熟悉,竟是像是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很久一样。但我不认得他。

“先生,我是本地人……只不过在很小的时候不得已离开了。”
他仔细的打量着这里的一切。我知道,一个从小就被迫远离家乡的孩子总是会对家乡的一切都恋恋情深。
当他的眼睛扫到了那个半人高的报纸堆,惊呼一声,“先生,我能看看吗?”
我疑惑着将报纸拿给里奥。他眼睛充满着快乐,“先生,这是我的好朋友!”
我顺着里奥的视线,看到报纸头版上的图片……依稀熟悉,他是?
里奥兴奋地指着报纸上的字冲我说:“古恩!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古恩!”

眼前闪过了一张倔强少年的脸,他的眼神狡黠,真诚,坚定。

里奥是个善良的男孩儿。
他关心这里的穷人们的生活,关心这里的变化。
他不是归人,只是回到家乡小憩。
他回来的时候心情并不好,也许家乡才是排解愁闷心情最好的避风港。
他看上去不像个有钱人,但是言谈举止却是落落大方确切地说,是有些派头。

又进来一拨客人,看到里奥,惊呼。
里奥,你就是当今最传奇的天才音乐家!
里奥笑而不答,说,最多是之一,而不是最佳。
那么,还有谁能与你相媲美呢?这几位客人异常激动。
里奥没有回答,只是扬了扬桌子上的那张报纸。

头版图片中那个男孩儿的眼睛,狡黠,真诚,坚定。

[五]

当风又起时,我就想起他。
那个风一样的男人。
一个黄昏,天边挂着火烧云,一簇一簇,将蔚蓝色天空都烧成了玫瑰红色。
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进了我的视线。

他没有真正地走进酒肆,只是坐在了门槛上,将头靠在门框上,金色的长发被火烧云映成了发光的金桔色,他望着天,将手中的酒壶摇了摇,对我说:天空很美,却没有一丝风。
他将自己的腿舒服地搭在地上,将我舀给他的酒一饮而尽。眯起眼,看着落日余辉一点点地被黑夜取代,直到天空布满星辰。
“还是没有风,夏天的风到哪里去了?”摇摇头,起身,准备离开。
突然间,我好像意识到了他是谁,拉住他:我知道你是谁,你是这世间最风华绝代的剑客,你是这地方最为传奇的浪子,你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。你为什么要寻找风呢?你就是风的儿子!你为何不进来再喝一杯?!
如果我是风,那么我就注定要流浪。如果我是风,那么我就注定不能在一个地方逗留。我不进来是因为这里也不会是我停留的地方。因为我是风,注定只能朝着自由的方向行进,即使行程艰难,即便伤痕累累。
可你也是剑客。
我只是把宝剑。没有了能驾驭宝剑的神,宝剑也便失去了光泽。
可是你自由的风。
风的灵魂是自由,能驾驭风的就是神。
世间有比你还强的人吗?
没有。只有神。

看着风的离开,我怅然若失。

雷东多先生,能不能告诉我,这世界上真的有神吗?
我从来没有见雷东多先生如此郑重地看着我:有,这世界上只有一个神。
也许,还有一个战神……雷东多先生的目光似乎飘向了远方。我不再打扰他,他现在应该是在回忆吧。
但是我很想知道神话。

[六]

在我给雷东多先生讲了风之子的故事后,他很长时间都很沉默。
也许,他是在回忆他那光辉而又遥远的身世吧。
这世上,现在已经很少有贵族了,而雷东多先生就是一个贵族。
或者,比贵族更甚。
因为他是一位王子。

他曾经有一个国家,他是那个国家的王子,万千繁华,万千尊贵。
可惜,他只是一位王子,而不是国王。

曾经有一个金发蓝眸的异族崇拜者来找他,但是王子却避而不见。
曾经这个国家的统帅请王子一同去征服世界,但是王子却因为一事不合拂袖而去。
曾经有个地方,叫伯纳坞,是王子的领地,但是风云突变,王子被驱除出了自己的领地。

那时候他很伤心,但他现在却舒适地享受着自己的生活。

“你为什么不读报纸?”他问我。
“除非这报纸是您写出来的,我尊敬的先生。”我笑,“因为报纸上的东西只是几个人说出来的,而他们的为人我或不清楚,或不敢恭维。如果我去看,并且相信了上面的鬼话,我恐怕自己永远都会被人欺骗。”
“你对主编格不满?”
“我更讨厌报纸的老板,卜邋遢。”
“可是你心甘情愿地为一个孩子收集报纸。”
“因为我知道他只是需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头版,证明给我看。我在等他回来。”

[七]

他勇猛过人,气势过人。
看到他,你便会想到野兽。
他来自哪里,他今后又要到哪里去,这些并不重要,他不是困兽。他讨厌拘束,讨厌江湖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们的满嘴的仁义道德。
他独树一帜,他叫野兽。

野兽喜欢音乐,但显然和雷东多先生所喜欢听的音乐是不同的,所以他第一次来的时候,我感觉这里像变成了菜市场,但伙计说这里更像是迪斯科厅。我没有去过迪斯科厅,但我还是请求他戴上耳机。以后看到他的时候,他总是摇头摆尾,扭来扭去地走进我的酒肆。

很多人看到他脖子上狰狞的疤痕都不敢靠近。
其实疤痕代表的不是凶恶,而是勇猛。
曾经有个人说过,每个男人都应该用疤痕来证明自己的。
他曾与好友同闯敌国异营,成为了那里的总瓢把子。
他曾在好友离开后孤胆忠魂,拯救铁锤帮,一时义薄云天。
他如今身在红魔门,心却仍然眷恋着自己的家,糖果盒。他说那里是他永恒的归宿。

他这个人就像他喜欢的音乐,激情,热血,疯狂。

有一天的晚上,他到我这里来,喝的酩酊大醉。
我清楚他的痛苦,他的不甘。那一天,所有来到酒肆的人本来都兴高采烈,最后却鸦雀无声。喝酒,成了大家唯一想做的事情。我也醉了,所以我无法阻止他人的醉。
当我从宿醉的痛苦中清醒过来的时候,看到野兽站在门口,正准备离开。
他没有醉,我惊异于他酒量过人。他说,酒能使他清醒。
他说,使命还没有结束。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。

等他再来到酒肆的时候,他手里握着一件来自爱琴海畔的战利品,橄榄枝。
他笑,说这也是一项使命,一个梦想。我们没有让人再次失望。

他似乎总做着让大家意想不到的事情。
他在两个国家取得了成功,而这两个国家正是我所在的这个地方的敌人。
他说征服敌人更令他斗志昂扬。
前不久,他托人送来过两张他自己灌制的音乐专辑。伙计很喜欢听。

[八]

天才的画家需要展示自己的平台。
我不知道是不是天才命运总是多僭。
但是这两个青年画家的命运总令我惋惜。

年少风流河床意,流年伊比空余恨。

他因为画作的灵动,得外号“兔子”。
他因为画作能带给大家快乐,得外号“小丑”。
时间久了,大家已经忘掉了他们本来的名字,只是喜欢叫他们的外号。
他们刚在画坛展露头角的时候,人人都要争先恐后地观看他们的作品,唯恐错过什么。
他们过早地迎来了自己职业的巅峰。
巅峰过后往往就是低估。
他们像每一位经过我酒馆的旅人,刚准备闯荡世界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,充满自信。
而他们回来的时候,也像每一位经过我酒馆的归人,沉稳了很多,也沧桑了很多。
兔子曾被称为天才少年,他的作品曾在同年龄青年画家大赛上摘得头名,一时间风头无两。可随着光阴流逝,虽然才气并未消损分毫,但人们的品味已经开始变化了,灵动飘逸的画风不再适合世俗间急功近利的欲望,兔子对他所在的环境产生了厌倦,也逐渐被他当时所在的环境所遗弃。
小丑的作品,与其说是一幅幅画作,不如说是一幅幅快乐的跳动着的音符,带给大家愉悦的享受,可是小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,那就是体弱多病,虽然画出的作品总能拍个好价钱,也有不少人向他约画,但身体只允许他一年创作出一幅作品。可人才辈出风云变幻的画坛并没有给小丑奇货可居的机会,那里的人逐渐厌倦了每年等待小丑仅有的那副画作,也逐渐遗忘了他。
也许,那里的人并不懂得欣赏。真正懂得欣赏的人又怎能会放弃灵动的画风,不能忍受漫长的等待呢?
也许,那里的人只是附庸风雅,标榜自己的实力。
一切,金钱至上。
一切,与艺术无关。
兔子和小丑在酒馆里商议着结伴去闯天地时的情景恍若昨日,今天,我有看到他俩来到了我的酒馆。我有些替他俩感到难过。可是他俩却并不以为然。他们告诉我:闯荡了这么久,才知道,功名利禄对于真正的艺术家来说就是一坨屎,只有真正享受在创作艺术的快乐里才是最幸福的。他俩已经决定奔向新的征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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