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如烟 发表于 2004-3-26 16:29:00

告ONZE某君书

某烟笑曰:公之游戏,倒是不厌其烦。

无论何时何处,公一现身,不从某烟头上脸上狠狠踩过,是不得快意的。

更兼踩过之后,诚若子敬,笑比玄德,云:“如今当退,尊老爱幼者也。”
于是乎翩然而去,彰显好一段雅量高致。
好!好!公何“聪慧”至此?

——如此手段,某烟窃不齿之!

某烟虽不才,自觉尚不辱没“清白”二字。
清白之人奈何趋为贱役,供尔等闲践踏乎?

公之满腹酸水邪火出之无名,便兜头盖脸而来,
其行可耻之尤,其心下作之极也!

更兼公之意得逞后,惯为作低服小,搏众人之怜恤,

此乃愚妾争宠之计!
公此等形状,忝为男儿也。

与公共处一地,同戴一天,某烟尚自觉其身不复洁矣;
竖子不足与语!请勿复言!

望公自重。














Aimma 发表于 2004-3-27 10:04:00

黑线挂面啊,总算知道怎么回事了。
某只还真是没完没了呀,都快成我克星了||||||||||

onze 发表于 2004-3-27 19:39:00

“ 哎。。谁都没有办法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,尤其是已经建立起来的看法,原本这些都并不重要,但当他牵涉到现实事件中,就难免让人有些不平静。某人,一笑而过的时候也许赢得才是你,放过的也是你自己:)”

以上是引用仁者语,略有删节。这段话我一直保留着,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记得?总之,感谢。多少次当我遇到诸如此类问题时,都是你的文字在给我力量。使我泰然处之。借这个机会,表达对你的敬意。祝,好运!———心思细腻的女孩子。

onze 发表于 2004-3-27 19:49:00

。。。 。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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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mma 发表于 2004-3-28 08:42:00

笑,老人家,你还真是不会看帖子哎
偶姐姐说了叫你不要回,你还回,真是的||||||||||||||||||

The-Clown 发表于 2004-4-17 21:54:00

哈,楼主。这下你可以解气了~~~~~~
那人在球迷世界引起公愤了,现在有很多人和你的立场一样了。
兴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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